设计方案如下:
家庭成员 |
年龄 |
产品名称 |
保额 |
**期 |
交费期 |
年交保费 |
胡先生 |
35 |
吉祥三保 鸿福连年意外险 |
20万 100万 |
** 1年 |
20年 1年 |
9566元 200元 |
以下是关于胡先生的**计划:
1.*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因意外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获赔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时满365天之后,若患*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获赔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保费豁免:
若交费期内不幸患条款所列的重大疾病,领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免交*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剩余的全部保险费。
4.医疗津贴:
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疗,除享有上述**以外,可同时领取以下津贴。
住院津贴:疾病300元/天,意外400元/天;
住*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疾病600元/天,意外700元/天;
住院前门诊津贴:每次*多补贴600元;
急诊津贴:疾病300元/天,意外400元/天;
救护车使用津贴:每次300元。
5.身故**:
、若不幸疾病身故,***领取2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不幸意外身故,航空事故***赔付120万元,火车/轮船事故***赔付80万元,一般事故***赔付40万元,合同效力终止。
6.全残**:
若不幸全残,赔付标准是:航空事故***赔付120万元,火车/轮船事故***赔付80万元,一般事故***赔付40万元,合同效力终止。
7.保单贷款:
保险期间满2年后,可将保单价值的80%进行代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8.分红累积: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且于保单周年日分配。此款项可以领取,也可以留存于保险公司,享受复利累积,让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