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株洲市芦淞市场内接连发生合同诈骗案。11月6日,记者从芦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仅11月份,市场内被诈骗金额就达400余万元,受理诈骗案占大队**总数的六成以上。
“现在卷款潜逃的事常发生。”前几天,芦淞市场群内布店**向芦淞经侦大队报案,称在株洲南大门市场做服装生意的李伟夫妇利用他们多年来与各个布匹供货商所建立起来的信任,从2008年初开始先后从多名布匹批发商手中提走价值200余万元的货物,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
11月,李伟夫妇为逃避布匹批发商追款,匆忙将从各地进来的布匹在其经营门面内以低于进货价的形式倾销给顾客。11月底两人将门面关闭,摊位转让后携款逃匿。
10月初,颜水根夫妇为了逃避株洲商户的追款,将从芦淞大市场进来的床上用品以低于进货价的形式倾销给顾客,计划逃跑。11月12日,民警在福建经过10多天调查后,在福建省邵武市将正准备转移货物的颜水根夫妇抓获,查获未销售完的147件床上用品。
“近几个月来,类似案件集中**,警方**不会坐视不理,目前正在研究方案,对诈骗人员进行抓捕。”芦淞警方称,市场上的商户也应提高警觉,对对方提供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发现对方存在诈骗嫌疑时,应立即停止履行,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买上万元的货物,只要支付20%或者30%的货款,而且可以容许多次赊账,这是多大的诱惑啊!”11月12日,芦淞警方将**合同诈骗的颜水根夫妇从福建省邵武市抓回。颜水根说:“怪只怪自己贪心,你说摆在自己面前的一块肥肉,怎能让自己不动心?”
记者随后走访了芦淞市场群的一些批发店主,其中一位做布匹批发生意的**吐露出其中赊欠成风的原因,他说:“让老主顾先交订金,然后把货拿去卖,等卖出去再收回余款,这已经成为行业里的一种风气,如果不这样做,自己就无法在这个圈内生存,明知可能有风险也只能如此。”
律师忠告:合同诈骗*高可判无期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聂律师说,不管企业还是个人,应增强风险意识,增强防骗能力,抛弃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能因为竞争激烈就轻易与不了解的人订立合同,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签约人员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