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发商卖房须设交楼标准房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赵燕华、徐俨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徐俨报道:日前上海一幢在建商品房发生严重倒塌,给住房建设质量敲响了警钟。今天,在珠海召开的全省住房建设质量工作会议上,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表示,广东将向全省**东莞“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

“目前我国仍缺乏对住房交付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仅有部分地区对此进行了一些探索。”陈英松表示,省建设厅将对东莞市实行交楼标准房制度的效果进行跟踪,及时总结,并将在全省**该项制度。

据介绍,东莞从今年5月开始实行交楼标准房制度,规定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设计标准和装修设置交楼标准样板房,用于施工单位施工、开发企业销售和房屋交付给业主时作为参照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样板房区别于作为装修展示用的“样板房”。因此,开发商凡是设置装修展示房的户型,必须相对应设置样板房,让购房者能清楚知道自己能买到的商品房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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