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强化房产信息披露制度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项目经营模式、物业质量保修金缴纳情况等都要一目了然

作者:□郭波 北辰 李海江

据介绍,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于部门、单位失职,导致信息披露失真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目前,东营市中心城区52个在建项目及楼盘的基本信息已进行了披露。

本报东营8月1日讯 不少市民购房时对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开发楼盘进度等情况难以知晓。今后,这种让购房者心里没底的情况将随着东营市进一步加强房产信息披露制度而逐渐消失。

记者从东营市房管局获悉,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信息披露行为,减少因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人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纠纷,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东营市商品房交易秩序,东营市房管局制定**了《东营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由东营市房管局具体负责,其他各职能部门如建设、规划、国土、市政、城市执法等做好配合,平时相互通报房地产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情况,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

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以往业绩、法人代表、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如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项目经营模式,如属合作、合资开发,应简要说明合作方情况、合作方式、协议履行情况等;开发项目的概况,如位置、建筑面积、套数、销售均价等;水电气暖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情况;开发项目周围的环境以及学校、医院、公园的分布情况等;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情况,如监理单位的意见及质量监管部门的验收报告等;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的缴纳情况等。

据东营市房管局有关人员介绍,东营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这一服务平台的建设,为市民及时、准确了解有关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提供了方便。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于部门、单位失职,导致信息披露失真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东营市中心城区52个在建项目及楼盘的基本信息,已进行了信息披露,今后东营市民想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有关情况,可登录东营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进行详细了解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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