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于日前发行第四期“东方之珠”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发行期至2008年1月10日。 据介绍,本期“东方之珠”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复制第二期“东方之珠”产品。在过去3个月里,第二期“东方之珠”理财产品****率曾达到35%。因第二期产品仅可在发售期购买,应投资者强烈需求,工行现在特发行第四期“东方之珠”。 该产品投资于结构性美元**票据,该票据则投资于香港市场的股票组合和固定收益组合。投资人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投资该产品,投资起点为5万人民币。在封闭期过后,每月第1个工作日,投资人可到工行各网点或登录工行网上银行申请赎回,赎回免收手续费。产品持有到期,即可获美元本金**。 此外,该产品专设人民币汇率避险机制,视产品表现每年有派息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