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12月起实施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条例,黑车拉客*高可罚10万,中心城区和新城中心区将实施昼间货运的总量控制,北京今后将对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做评价或者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不予立项。

会议还任命淳于国平为**中级人民**副院长,任命肖龙为第二中级人民**副院长。此前,淳担任二中院副院长,肖担任一中院副院长,对调的原因是两人均到了干部需交流任职的年限。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