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巨资纳贤 每年2亿元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北方网消息:为大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日前,天津市人事局**了《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今后天津每年将注资2亿元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办法》指出,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是指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地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津创办企业、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团队***。

《办法》明确了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资助及优惠政策。设立了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每年2亿元,其中市财政1亿元,引进**人才的区县、委局筹集1亿元。对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经费资助300万元,其中项目资助费200万元,安家资助费100万元,由市财政和引进**人才主管区县、委局各投入50%。同时,对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还优先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由创新创业**人才领衔实施的研究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向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等荣誉称号,优先解决配偶、子女的户口、社会保险以及其子女上学等多项优惠政策。

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本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委、市滨海委、市科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组成的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委员会,并按专业领域成立天津市创新创业**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评审标准,对引进项目和人选进行评审。每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由10至15人组成,均由两院院士担任。

《办法》规定,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引进项目单位所属区县、委局的人事部门向办公室申报。评审工作采取随时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办公室根据受理情况,及时采取函评和会议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该《办法》的**,将进一步为本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吸引一批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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