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用车标准高 一般用车限价超9万元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深圳市**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近日出炉,对深圳市公务用车根据级别实施了不同限价标准。

《实施办法》规定:对省部级干部的用车规定是45万以内,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25万以内,此外还规定了省、市**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而深圳制定的这一标准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和国家机关单位的购车标准。

早在2008年前,**和国家机关一级预算单位已经**降低了公务车的配备标准。2008年9月,***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了通知,规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降低公务车配备标准,一般公务车排量要在1.8L以下、价格要在16万元以内,机要通信用车排量要在1.6L以下、价格要在12万元以内。

去年年底,财政部会同国管局、**纪委等部门研究起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办法》。《办法》将一般公务车的排气量从2.0L降低到1.8L、价格从25万元降低到16万元。而深圳此次**的规定,基本沿袭了此前的较***,并无突破。

对于深圳公务用车标准高过国家**机关标准的问题,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认为不妥,他认为深圳应该主动调整,降低标准。

链接深圳公务用车规定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机关公务用车规定

一般公务车排量要在1.8L以下、价格要在16万元以内;

机要通信用车排量要在1.6L以下、价格要在 12万元以内。

标签: 公务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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