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科技创新政策出台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门头沟区科技创新政策** 为加快落实“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推进门头沟区内企事业单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近日,《门头沟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门头沟区关于优化服务环境促进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暂行办法》正式**。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专门用于支持域内企业创新发展。该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拨款补助和**奖励两种方式。对于域内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转化、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减排、环境友好型产业项目,区**将对其产品的试制、中间试验、扩大规模试制、小批量生产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拨款补助,补助上限为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内外**授权的域内企事业单位进行鼓励支持,其中对获得国内****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授权的,每件奖励2000元,获得国内外观设计**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元,获得国外****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0元。 《门头沟区关于优化服务环境促进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暂行办法》旨在为域内科技型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区**与科技型企业沟通协调机制、辅导企业申报高新、建立行政事项快捷办理机制、为科技型企业职工优先办理留京相关手续、为科技型企业优先协调贷款、提供中介服务、项目对接以及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对外宣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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