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原始记录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昨天,《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记者注意到,草案*大亮点就是“宽容”失败。 据悉,近年来,宁波市科技投入总体上有所增长,但是增长幅度不大,科技投入总量不足。反映创新投入能力的重要指标的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多年来一直徘徊在1.4%以下。比较而言,国内有关城市近几年科技投入提升推进力度非常大。如重庆市明确规定财政科技投入每年增长要达到 30%以上。 作为宁波*部就科技创新**的法规条例,草案明确了市和县区人民**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3个百分点以上。 草案还在第三十三条明确,自主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在安全、技术、性能等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条件下,**采购应当优先购买。 为鼓励科技创新,消除科学技术人员研究过程中的“后顾之忧”,草案第三十八条明确,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对勤勉尽责但不能完成项目的科技人员给予宽容。 不过,在审议中,委员们建议**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增设**支持科技型新型企业上市发展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