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人力资源社会**部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主要是每年从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在创办的初始启动阶段予以**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扶持。
想要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三是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四是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五是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经费划拨方面,对于经人力资源社会**部审批确定的**创业项目,将***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其中的**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关地方还要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创业启动支持资金一般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和市场**以及贷款贴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方面。
为了把这笔创业资金用好,人力资源社会**部也要求,受支持的留学人员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制定资金管理细则,**专款专用。人力资源社会**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受支持企业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如发现违规使用情况,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还要返还**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