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工商部门提醒创业者4类陷阱要提防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2008年以来,桂林市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网上合同商业欺诈案件达20多起,受害者以大学生为主,占90%,其余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欺诈手段多为借加盟、致富技术转让等,骗取急于创业的投资者。

为此,桂林市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欲加盟创业的投资者:网上诈骗手段多,创业投资者须慎重,尤其需提防4类陷阱。

大学生借款创业血本无归

2009年年初,临桂县大学毕业生徐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济南某香熏护理品专卖店的加盟信息。对方自称是**知名的香熏护理用品连锁店,产品全部萃取天然植物精华,是一个***的**香熏品牌,产品达200多个品种,从头到脚的护理和一年四季的护理产品一应俱全,且为整店输出模式,统一装修、统一形象、统一管理,是成功店铺的完整复制,无需行业经验,无需更多时间和精力,加盟者只要选好商场或店铺、铺好地板、刷一下墙壁,开店所需的柜子、收银台、产品、宣传资料、开业礼包等都由总部配送到位,1个小时安装好即可营业。小投资、***、***,2个月内即可收回全部成本。

于是,徐某与这家店联系。她借款2万元汇去后,双方签订了加盟协议。3月初,她租下店铺进行装修,准备开业时,却没等到对方**配送的物品。徐某催促,对方要她另付1万元押金。这次,徐某慎重了,通过在济南的同学向工商部门了解这家店。原来,对方不过是家个体美容小店,根本不是**知名的香熏护理用品连锁店,而且已**加盟欺诈被公安机关查处。

像徐某这样急于创业的大学生以及一些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遭遇类似创业欺诈的并不少见。据桂林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眼下就业形势严峻,不少自主创业人员急于寻求创业项目。一些创业加盟信息通过媒介和网络发布,打出高额的收益回报的招牌。这些信息充斥着大量虚假、夸大的成分,一般都要求先交*,然后才给看具体产品或技术。创业者实际经营后却发现不但没有收到广告宣传所称的收益,更多的是面临亏损,有的信息发布者甚至收了*即消失,让创业者雪上加霜。

这位人士提醒欲加盟创业的投资者,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详细考核对方的信息。加盟连锁的特许经营应该有商务部的备案,至少拥有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两家直营店,且能持续为加盟者提供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创业人员一旦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工商、劳动及社会**等部门举报。

4类创业欺诈陷阱需特别提防

为防止创业者遭遇欺诈,桂林市工商局列举了4类创业欺诈陷阱,提醒创业者要特别警惕,严加防范:

一是商业特许经营类欺诈陷阱。行为人通过媒介的创业致富栏目、网络广告平台和企业自设网站、宣传册等形式发布招商广告,对本企业自身实力、品牌知名度、产品来源、质量价格和服务政策等进行虚假表述,违法宣传特许经营项目收益。

二是加工定做类欺诈陷阱。行为人在媒介刊登广告,发布“本公司承接外贸加工工艺品,加工量大,加工费优厚,免费培训,免费供料,订立**合同”等信息,投资者一旦与之签订合同,就被要求交纳几百元至几千元的“**金”、“押金”等费用。待投资者完成成品交回时,定做方就以成品不合格为由,按照所谓的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不退**金。

三是致富技术转让类欺诈陷阱。行为人在媒介广告中介绍其拥有某种“短平快”的致富技术,投资少,产品成本低,质量可靠,可以转让技术,免费培训等,有的还**签订****合同。一旦投资者与之签订合同交纳转让费后,技术培训往往是走过场,领回的机器设备性能差质量次,加工产品并不能取得到广告所宣传的效果。特别是有回收合同的项目,当事人会在回收时设置障碍,以检验不合格为由**回收。

四是信息中介类欺诈陷阱。行为人在媒介刊登加工定做产品的广告,再以信息中介机构的身份与受害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其所介绍的加工项目往往操作简单且产品需求量大,很容易吸引投资者。待投资者与其所介绍的单位签订加工定做合同后,在回收加工产品时,定做方会以产品不合格为由与投资者解除合同。此时,投资者再找信息中介机构,对方会以定做合同已经签订,中介服务已经完成为由,**退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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