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自主创业借款政策向失地农民延伸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将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借款对象从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和南芬区等市内城区扩展到本溪满族自*县东山社区、建设社区、河北社区,使由于采煤沉陷区工程改造导致失地的农民也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市就业局加大对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借款工作力度,积极主动深入棚户区社区,***面对棚改回迁居民,在棚户区社区门口开展系列政策讲座,同时,举办四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印发创业政策问答宣传手册作为工作指导丛书,**社区工作人员随时清晰透彻的讲解棚改居民自主创业政策。在加大服务力度的同时,我市在棚改借款资金支持政策上,扩大了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借款的政策的对象范围。将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借款对象扩展到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全市广大劳动者。通过为其中有创业愿望的失地农民提供自主创业借款资金,帮助他们利用本地资源实现自主创业,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此次借款政策规定,每名申请人借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家庭合作经营不超过6万元,集体合作经营不超过50万元。实行无息借款,借款时间为两年。截至目前,已有13名当地失地农民申请自主创业借款资金39万元,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租赁等适合农民投资创业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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