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减税而不是化税为薪

2011-08-02来源 : 互联网

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国的市场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绝大多数企业都进入微利竞争时代,现在还用二十年前的税率基数,企业不堪重负。所以,应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

文/钟永生

今年5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收入分配结构问题进行了密集调研。调研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引发了社会对所谓“化税为薪”的讨论,实际上这种讨论缺乏实际意义。

*先,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减税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对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改善员工福利待遇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从财政收入结构来看,企业承担的生产税是国家主体税种,占税收总额的近80%。垄断行业改革滞后,在垄断企业的挤压下,中小企业发展较为艰难,资源收益分配不公。如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等收益分配不公,土地流转、置换、征用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另外,地方**体制外收入加重企业负担。由于地方**财权事权不对等,财政难以支撑,导致“三乱”现象屡禁不止,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

*重要的是,我们今天正在实行的税率体系,基本上还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税改时制定的税率基数。经历中国改革开发和社会发展的每一个人都清楚,上个世纪90年代初税改时中国经济还处于粗放的发展模式中,许多行业和企业经营都处于“**”状态,当时确定的税率基数符合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企业承受能力。而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国的市场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绝大多数企业都进入微利竞争时代,现在还用二十年前的税率基数,企业将不堪重负,这样对提高竞争性企业的竞争力和改善员工待遇都是一种挑战。所以,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非常重要。

第二,在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过程中,企业因提高员工工资,而要求**减税,或者把应该征收的税转化为工资,这是严重缺乏逻辑和法理依据的。

*先,工资属于企业的成本,工资增长,企业的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企业应纳所得税自然就减少。既然企业加工资就意味着税收减少,为什么还要破坏正常的税收征管体系让**给企业补一块呢。

其次,从具体操作上看,提薪让税让多少?怎么让?中国这么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怎么操作?怎么核查?如果企业每年给工人加一点工资,**就要每年给企业减税吗?**年如此,第二年也如此,以后怎么办?

所以,**适当降低企业税负,不应与工资挂钩。还有,从政策激励角度来说,如果一个企业过去多年不提薪,现在提薪了,而另一个企业因为注重企业长远发展,兼顾员工利益,此前已经给员工调整过薪酬;那么,当推行“提薪让税”时,**就要给前者让税,反而不对后者让税,那么,实际上使得比较注意员工利益的较好企业和长期压榨员工的不良企业受到同样待遇,似乎并不公平合理。

*后,这一做**把给工人加薪的负担都转嫁到**上面了。而**的*实际上又是纳税人的*。

第三,税和薪不能随意地“化”,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培养企业和公民的纳税意识,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在调节收入分配体系的过程中确实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运用税收政策工具,但决不能把减税和化税为薪联系起来。税就是税,薪就是薪,我们有义务依法纳税,也有权利享受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

所以,“化税为薪”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上讲都缺少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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