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出台 南宁多数银行暂未执行

2011-08-02来源 : 互联网

广西新闻网见习记者 欧丹荔 陈生 苏艳丽

新标准**后,南宁市民观望情绪加深。

6月4日,住房***等三部门的一纸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至此,国家对于“二套房”的界定终于“尘埃落定”。6月7日,记者从南宁各银行了解到,多数银行均暂未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新标准。

6月7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致电南宁各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中心了解到,除了浦发银行已经执行“认房又认贷”新标准外,大部分银行称暂未收到相关通知,目前还是按照“认贷”的标准办理二套房贷款。浦发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咨询时说,该行在“国十条”**后,已意识到风险,按照政策的精神,从4月中旬开始**执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而其他银行多表示,暂时还是按照“认贷”的标准执行,即**套房没有贷款记录,买第二套还可以按照*套的贷款标准执行。

某国有银行房产业务部经理表示,二套房暂时还是“认贷”,认定的细则尚需银监会、房产局、总行确定,因此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文件,收到肯定会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严格执行。由于目前多家银行还是按照“认贷”的标准去执行二套房贷,有房但无贷款记录的客户还可以“*政策”申请二套房贷。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提醒,“*政策”存在一定风险,如果申请贷款,尚未通过审批,此时恰巧银行文件下来,那么有房无贷款记录客户的二套房就要按照新标准执行。客户们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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