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省11个市的80个县
本报7月29日讯为了**“家电下乡”在全省范围的顺利实施,继*批6050万元补贴资金下拨全省各县后,省财政厅于7月20日下达了第二批家电下乡补助资金,共计3670万元。
此次资金下达共涉及全省11个市的80个县。11个市中,运城市拨付的资金*多,共700万元,阳泉市*少,共100万元。其余市拨付的资金分别是,太原330万元,大同180万元,长*180万元,晋城210万元,忻州600万元,朔州130万元,晋中550万元,吕梁360万元,临汾330万元。
省财政厅相关人士称,家电下乡涉及所有的县,但此次只给其中的80个县拨付资金,是因为其余的县*批拨付的补贴资金还没有用完。目前,此项资金已通过**专项资金零余额帐户直接支付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帐户。
为了让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民能尽早地拿到补贴资金,省财政相关人士特别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即可拿上所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以及购买人的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财政兑付工作,对已经登录的补贴产品,审核无误的,应立即兑付;需要再审核的,必须在10天之内办理兑付;审核通过的,兑付时间不得超过20天。如果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领取补贴资金方面遇到问题时,可以找当地的财政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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