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立法,将给百姓带来什么?

2011-08-02来源 : 互联网

■核心提示

经过四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下午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草案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至今已历时三年,其间共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次。

这是*高国家立法机关*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明确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移接续,到要求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百姓“保命*”的监管……社会保险法的通过和实施,关系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必将对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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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制定社保“基本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社会保险法的**为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实现了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转变。 ”

“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逐步解决**水平低、标准待遇不公平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春耀认为,只要能够把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基本权利义务和推进方向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就是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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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跟着人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2009年,国家专门**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出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此次通过的社保法以国家立法形式将这一政策上升为法律。法律还同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给予高度肯定:“这解决了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人们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就业时不用退保,养老保险可以跟着人走,这是非常好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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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确立“全国统筹”目标

如何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鉴于目前各地已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社会保险法在表决前的“*后时刻”就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规定。

“全国统筹*大的好处是,能够解决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解决用东部支持西部、城市支持农村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永新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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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征收**百姓“保命*”不落空

针对欠缴社保费的现象,法律也规定了极有操作性的刚性应对措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工伤保险欠费,法律还专门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不偿还的可依法追偿。“针对欠费情况,这部法律赋予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更多的手段和落实措施,目的是要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更好地保证基金正常收缴,保证所有受益人应得的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副部长胡晓义说。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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