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指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不过,因柳州商业银行的二套房贷细则没有**,目前仍执行二套房贷“认贷”政策,对于严厉的“认房又认贷”房贷政策,银行、地产商、购房者等都十分关注新政何时落地,怎样落地。
解读:
“认房又认贷”新政很严厉
按照三部门发出的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同时,购房人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
对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有关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对于这个政策,柳州科正房产总经理宣宏隆认为,“认房又认贷”这一规定是对之前“新国十条”政策的细化和实施,是一个“政策补丁”。“新国十条”**后,柳州中介公司向顾客宣传二套房贷政策时,也作了相关的宣传,只不过在操作时没有具体化。同时,他承认,新政与以往房贷政策相比,严厉得多,无论是否利用商业贷款购房,只要以家庭为单位的成员名下拥有一套房产的,购第二套住房使用商业贷款时,都将被视为二套房。而对外地人在柳州购房办理贷款等规定,也将随着新政落地,在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