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进行经适房使用调查 违规租售者将责成退出

2011-08-02来源 : 互联网

工作人员在无人应答住户的门上贴《通知》

为了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南宁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于2010年5月开始对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5月16日,南宁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了110名工作人员,分成23个小组对富宁新兴苑、澳华花园、凤岭·在水一方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计7703户住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经济适用住房业主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私自转售、出租、出借、闲置、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等情况。记者跟随工作人员对住在凤岭·在水一方的经适房住户进行了入户调查。

及时更新住户情况

咚咚咚……5月16日14时,在“在水一方”,南宁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敲开了15栋4单元2楼住户的门。

“你好,我们是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入户调查,请您配合一下。”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随即对住户的姓名、身份证进行核对。经确认,住户李女士的身份与房产部门的记录相符合。按照调查程序,工作人员给户主李女士发放了一张《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登记表》让其填写。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求身份相符的住户填表,是为了便于对住户情况进行及时更新以及日后进一步核对。如有些住户在购房时使用的还是老版的身份证,而现在已经换成新身份证了,这些信息就需要更新。

实际居住人与登记人不符

“请问你是这里的户主吗?”

“这个房子不是你本人的?”

“这个房子不是我的。”

在“在水一方”15栋3单元3楼,住户的回答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你和房主是什么关系?”

住户金女士回答说,她和房主是表姐妹关系。

当工作人员问及,住在这里不需要*吗?金女士先是回答“*还没算”,但随后又回答“借住的,不用*。”

*后,工作人员对金女士的情况做了调查笔录,同时要求其填写实际情况人情况登记表。“如果经*后核查,这一户的户主属于违规租售,我们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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