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尚不足以证明**已经授权开征;**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时机基本已到
近日,从重庆市“**”传来消息,重庆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据媒体报道,这一政策已获财政部原则同意,有望于今年一季度实施。亦有媒体报道,上海试点房产税也已在2010年12月初获得**批准,并已制定出框架性方案。
去年来,房产税屡屡被传“狼来了”,这次,“狼”真的来了吗? 如何看试点方案?房产税对于降房价有用吗?由财新传媒和**财经联手打造的电视节目《财新 *席评论》,邀请**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一起讨论这些问题。
施正文表示,重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上宣布,从法律上讲,开征房产税需要***明确的决定来授权。目前这个消息不足以说明**已经授权重庆开征。他表示,上海在“**”召开期间,恐怕也会出现这样的消息。但不足以证明**已经授权。
刘桓则判断,开征的时机基本已到。“十二五”开头很重要,**调控地产,如果还有手段没有**的话,就剩房产税了。
不过,从节目做的民调来看,认为房产税会让房价下跌的只有23.7%,而不能和说不好的分别占到42.6%和33.7%。而认为开征房产税会影响自己购房计划的仅占22.6%。
对此,两位嘉宾的观点也有所不同。
刘桓认为,试点是表明政府态度:对于房地产过高的现象不会置之不理。
他并认为,房产税的改革是长期过程,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并相应取消相关的收费”可能不是眼前重点,在试点方案中未见体现。当务之急是:部分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
施正文则认为,房产税对于抑制房价的作用非常有限,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使地方政府有稳定的收入,摆脱土地财政。
他认为,改革一定要确立这样的原则:不以增加税收负担为目的。要合并相关税种,土地出让金的规模恐怕也要降低,从而使整体的公共负担不会增加,或者能随着发展进行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