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高层引咎辞职:是法律而非道德问题

2011-08-02来源 : 互联网

日前,阿里系发生大震动,B2B公司CEO卫哲、COO李旭晖引咎辞职,原B2B公司人事**副总裁邓康明引咎辞去集团CPO,降级另用。媒体援引马云内部邮件,表示马云*近一个月“很痛苦、很纠结、很愤怒”,但媒体统一口径将阿里系的“自裁”行为上升为“整肃阿里商业价值观”,其实这个观点很扯。

阿里系高层引咎辞职的**是2009年、2010年两年时间,分别有1219家和1107家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欺诈。甚至阿里巴巴体系内有约100名销售人员对这种欺诈行为进行了纵容,帮助这些欺诈公司躲过内部审查,使得这些诈骗公司在阿里巴巴平台上摇身变成了“**供应商”,这些诈骗公司常规诱骗海外买家购买笔记本电脑和电视机等家用电器,金额一般都在1200美元以下,等*到帐后公司随之消失。根据阿里巴巴的说法,案件中的许多美国客户使用西联汇款进行支付。

说的直白点,就是阿里巴巴作为一个中立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一个公司法人,已经**民事欺诈。根据中国*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从民事法律角度看,阿里系内的直客销售人员至少故意协助诈骗公司成为中国供应商的“**供应商”,从而协助其对海外的厂商实现了多起民事欺诈交易,在这个欺诈交易过程中,阿里系的员工存在直接的故意。

由此可见,阿里系高层引咎辞职和员工震荡,本质是法律而非企业道德问题,不会因为卫哲、李旭晖等的引咎辞职,以及100名销售人员的被开而改变。从组织结构上看,阿里系不仅仅是价值观出现了偏移,更可怕的是组织本身出现了违规式的“逆淘汰”,如果再不“刮骨”自裁,只怕要病入膏肓了。

阿里巴巴发言人John Spelich表示,公司正在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他还表示,公司正在开发相关技术,以便在未来能避免类似事情发生。公司的另一位发言人Linda Kozlowski则称,公司已经拿出170万美元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大部分受害者已经拿到赔款,这些*来自于诈骗公司交给阿里巴巴的公平交易**金。科斯罗斯基表示,目前只有小部分索赔请求还在处理中。

海外买家的**意识是比较强的,是否会集体诉讼阿里巴巴?未来阿里巴巴是否会面临*额索赔?2011年的315也**天临近了,阿里巴巴是否会因为如今的“自裁”而躲过****的曝光?好在马云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开始“手术”了,但愿此次“手术”过后,阿里巴巴的肌体能够回归真正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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