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标书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北原招标有限公司:
授权业务经理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0651-d0602031、招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供电机组工程辅助机补充设备招标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粉粒物料运输车 进行投标。为此:
1. 提供投标方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其中正本2份,副本2份,投标报价2正2副,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2. **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 **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金谷圆路中段
邮编: 471000 电话:0379-63911688 传真:0379-3901686
投标单位:
全权代表:
日 期:
法人代表授权书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北原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说明书:注册于河南省洛阳市金谷园路中段的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的刘宝山,代表本公司授权黄蕾先生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的散装水泥车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以我公司的名义合理合法的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2006年9月6日签署生效。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三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 mw供电机组工程辅助机补充设备招标
日 期: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北原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 人 公章:
日 期:
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投标人**函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供电机组工程辅助机补充设备招标
日 期: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北原招标有限公司:
我代表 洛阳宇通气车有限公司 ,在此做如下**:
1.**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的投标报价为固定价,并充分考虑了履行合同期市场等因素变化的风险,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合同执行期间,设备材料价格涨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买方提交履约**函,履行合同义务,为工程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按要求的工期交付招标项目。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由此所造成的工程返工、报废等一切损失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5.我方已经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修改和所有供参考的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清楚,今后再无权对此提出理解不清或误解的问题。
5.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招标公司可没收投标**金给予惩罚,我方**接受。
6.其他**。
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洛阳宇通气车有限公司
日 期:
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