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 最高可罚款近百万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由于近期南宁市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上涨趋势,通胀预期增加。12月3日,南宁市***召开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议,提醒告诫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告诫会上,南宁市***向各行业经营企业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以来市民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今年1~11月份,“12358”价格举报热线共答复办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咨询5709件,价格举报咨询受理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1%。从咨询举报的问题来看,停车保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居前两位,另外,部分商品价格波动引起市民普遍关注,如米粉涨价、鲜奶涨价、阳光早餐涨价、罐装燃气涨价等。1~10月,南宁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44.7万元,目前已实行经济制裁607.3万元。

针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南宁市****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严肃查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行为;恶性炒作,包括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减产虚假信息;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利用工作会、联谊会等形式纠集同行合谋集体涨价;经营者之间互相通报涨价信息,并采取默认一致方式实施涨价;行业协会利用信息服务为名,组织经营者涨价等。

据悉,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

南宁市***告诫,企业定价必须依法进行,不能有串通、垄断、欺诈、囤积居奇等价格行为,另外,不允许炒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蛋等。

在告诫会上,众多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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