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7月10日电记者从南宁市人民**了解到,南宁市2010年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定为10.4%,比去年基准线有较明显上调。
近日,南宁市**公布了2010年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其中以工资水平增长率10.4%作为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以工资水平增长率16.8%作为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预警线;以工资水平增长率4%作为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下线。与2009年的基准线7.5%、预警线13.5%、下线1.5%相比,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调。
南宁市**要求各企业应根据《南宁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在预警线与下线之间自主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