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近日,湖北一赴台旅游团在厦门遭遇台风,延迟**前往金门岛,游客损失了**旅游项目,为此发生争执。据悉,从本月开始,随着*高院关于旅游纠纷解决新规执行,游客有望要求旅行社退还未发生的费用。 *新执行的《*高人民**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飞机、*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游客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 在武汉旅行社人士看来,这意味着旅行社要承担损失。以往武汉旅游业界在操作中,一般不赔付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自然因素造成的延误,并非旅行社的过错。”湖北新航线国旅董事长谢宏表示。 旅行社方面称,航班延误在出游中**常见,每10个旅游团可能有2个延误,若程度严重,会缩短行程,造成住宿费、游玩费损失。问题在于,旅行社先期订房、订景点门票都是预付款,旺季甚至会全款预订,但这部分支出却无法全额退款。 新规还规定,若旅游过程中出游质量未达合同规定,游客亦可向旅行社索赔。“旅游产业链很长,出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来自地接社、旅游车、酒店,而非接待社,这让接待社买单有些不合理。”远大旅行社总经理方学荣表示。 在谢宏看来,目前旅行社的**空间微薄,若遭遇大规模退款,对中小社的打击是致命的。“新规**游客权益、维护市场自律是值得肯定的,各大旅行社势必对合作伙伴再评估。不过也需考虑旅行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