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外经贸局了解到,本月初开始,宁波市2795家宁波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可尝试以人民币结算,占出口实绩企业的三成。 早在今年6月22日,宁波即成为我国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之一,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政策中,宁波市所有进出口企业均被纳为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业务的试点企业范围。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于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下的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业务。 宁波市外经贸局财务处负责人表示,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国内企业而言,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财务成本和预期收益;而且相比于外货结算,流程更精简,手续更简化,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汇兑换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