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登陆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可谓是幸福得像花儿一样。数据显示,截至昨日,IPO重启后发行的20家中小板公司通过IPO募集的资金总净额比此前预计的总额多出57.5%,共计超募45亿元。
*多了该怎么花?这一“幸福的烦恼”不仅是上市公司要面对的,也让交易所如临大敌。深交所近日表示,针对中小板公司超额募集资金较多以及部分公司用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现象,交易所修订了《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分析人士指出,深交所此举是为了严防这批资金变相流入股市。
正是有了鸿博股份的前车之鉴,又有多数新上市公司“超募”的现实,于是深交所不得不**新规予以规范。
交所修订超募资金使用规定
深交所近期修订了《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其中有一项规定特别引人关注,“上市公司如果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应符合*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规定,且**未来12个月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对于深交所发布新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同洲电子董秘王云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个人认为这项规定主要还是想把募集资金尽量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因为上市公司毕竟不是专业的投资公司,深交所这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接受采访的多位上市公司董秘皆持类似的观点。
另外在备忘录中,深交所还明确了超募资金的使用“流程”。如果上市公司超募资金达到或超过计划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应按下列顺序使用,依次为: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并且规定,超募资金在尚未使用之前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不过,一位曾在上市公司担任*立董事的**人士指出:“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公司,如何处理并未详细规定,假如只是诸如谴责之类的,那威慑力就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