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中国**网9日刊登消息,***办公厅日前印发《建立和规范**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我国将以省为单位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这一平台是**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

指导意见明确,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和供应。

指导意见指出,**卫生行政部门是本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搭建**集中采购平台,确定具备*立法人及采购资格的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并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采购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各省应充分利用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市及以下不设采购平台,不指定采购机构。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为**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服务。**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机构利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采购机构签订授权或委托协议。

采购机构作为采购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汇总本省基本药物采购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合同执行。

采购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费用,采购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采购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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