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公司被告涉嫌做伪证 受北京高院调查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一场11年的马拉松还没有到达终点。尽管赢了公司,但佛山市圣芳有限公司日前又将强生公司告上了法庭。

“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圣芳公司已经向北京市**人民**起诉,北京市**人民**目前已受理此案”,圣芳公司的代理律师谢子奇表示,起诉理由是强生**在法庭证据中造假,联合第三方调查公司以及商标事务所在“呈堂证供”中做了手脚。

此次被告共涉及六家:包括强生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康胜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事务所。圣芳公司将向强生公司等六被告索赔经济损失1.2亿元。

一切都是始于11年前的官司。1998年11月13日,强生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提出请求撤销“采乐”商标注册申请,历经三次行政裁定、三次司法裁决,圣芳败诉,并退出市场。直至200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对“采乐”商标争议案做出终审判决,圣芳公司拥有在日化市场使用采乐商标的合法权利,驳回了强生公司提出的佛山圣芳公司商标侵权行为。但在此过程中,圣芳已经错失了*佳发展机会。

圣芳极不甘心,通过调查发现,强生在此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包括尼尔森公司在2002年8月之前并未为西安杨森公司提供过媒体广告监测服务,但其出具的广告监测数据位1995年至2004年的完整广告监测数据,“1995年到2002年长达8年时间都没有为其服务过,怎么可能拿出监测数据?”谢子奇分析。

另一个证据是,西安康胜公司出具的四份审计报告没有说明分析过程,没有附会计报表,在其制作的审计报告中,西安杨森公司“采乐”酮康唑洗剂产品1994年—1996年度的销售量和广告费支出在千位之后都是零。在圣芳公司总经理谭兆槐看来,这份“审计报告”不是依据原始账册、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真正进行审计后得出的结论,而是直接采用西安杨森公司提供的数据,不是真正的审计报告。

对此,强生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获悉此事,法律部的同事正在配合北京市**人民**的调查,但在开庭前,不方便对此事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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