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机密到商业秘密 力拓案罪名减轻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铁矿石谈判底线并不在《保密法》关于“国家秘密”的7款规定中,因此对胡士泰的指控由“窃取****罪”变为商业犯罪。中国律师协会**人士表示,胡士泰相当于获得了“减刑”。

胡士泰案有了新进展,但力拓和中国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

日前,涉案四名力拓员工已正式批捕,但指控罪名由此前的“窃取****罪”变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针对中方主动“减刑”的做法,力拓铁矿石部门主管山姆·华尔希昨天再次表示,指控减轻证明了力拓方面关于“没有证据能够说明力拓员工有不当行为”的说法,这已经是山姆·华尔希三天内第二次做出类似强硬表态。

胡士泰等被控两宗罪

检察机关发布的消息显示,犯罪嫌疑人胡士泰系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刘才魁、葛民强、**为力拓公司中方雇员。侦查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我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触犯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胡士泰等4人还**商业贿赂犯罪,遂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胡士泰等4人**上述犯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检察机关发布的消息还表示,对于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业秘密的我国有关钢铁企业的涉案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已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但消息并未透露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业秘密的钢铁企业名称,昨日,记者多方打听仍未得到确切消息。*高检内部人士表示,因案件的敏感性,仅这区区几百字的通稿已经过多重审核,至12日凌晨才*终定稿。

此前有媒体报道,*钢**贸易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谭以新因**商业犯罪被警方拘留,并认为与力拓员工被拘案有密切关联。昨日,本报记者致电*钢新闻处相关负责人,询问该公司是否有员工因“力拓案”被拘留或逮捕,对方并未直接否认,而是以一句“公司规模太大,我不清楚情况,无法回答”作为回应。

谈判底线不是“国家秘密”

对此,北京大学刑法专家储槐植教授表示,涉及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的秘密可能是“国家秘密”,但从法律上讲,并不能只凭涉及的经济利益的数量大小来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和盗窃****罪。

“铁矿石谈判底线不在‘国家秘密’的行列。”昨天,中科院战略研究中心周城雄博士表示,上海市检察机关可能因此将胡士泰案由“窃取****”改定为商业犯罪。

综合此前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胡士泰等人通过各种途径,掌握了很多钢铁企业的原料库存、采购计划、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详细数据,而且收买了包括铁矿石价格谈判底线在内的国家政策导向等行业机密。

“指控罪名减轻是因为胡士泰的行为确实不在窃取‘****’的相关条文中。”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向记者表示。

力拓中国称“不知情”

记者昨天试图就此求证力拓中国,对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回复。但力拓铁矿石部门主管山姆·华尔希昨天再次发表声明表示,相信公司员工在中国商业操作中的行为是正当且符合道德规范的。两天前,山姆·华尔希也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仍然不知道有什么证据支持他们的拘捕行动。”在此之前,力拓方面也多次做出类似强硬表示。

“可能现在检方还未向他们出示证据,毕竟还没开庭。”周城雄认为力拓是在中方没有出示证据前“嘴硬”。

“力拓在和中国拉远距离。”联合金属网铁矿石频道主管杜薇如此评价力拓的强硬声音。实际上近期外媒关于力拓从中国撤回铁矿石和钢铁行业研究员、撤出外籍员工、停止向中国供应铁矿石的声音不绝于耳。两天前,山姆·华尔希也证实,一些非中国籍员工已经从上海办事处派往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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