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血荒,青岛血荒,南京血荒……北京近日也出现了用血紧张的状况。在一些地方,医院接到了限血令“省着点用”。手术被迫推迟,患者安全受到威胁。全国大面积凸显的用血告急,让血荒这个**存在的现象,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血液是人类社会救死扶伤、造福生命的宝贵资源,是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甚至有可能是每一个人都不可或缺的,必须做到有备无患。然而近年来,我国各地令人焦虑的“血荒”现象如同自然界的干旱洪涝一样来得频繁,“求援”、“救命”的呼吁不时见诸于报端。一项寄希望于“无偿献血”的爱心工程,缘何频陷“‘血’到用时方恨少”的困局?笔者以为,只有“应急预案”而缺乏长效机制是导致“血荒”困局的主要原因。
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正是这种“自愿”而非“义务”的行为属性,使“无偿献血”更多的表现为道德层面的善举,在缺乏宣传组织、管理引导的长效机制的情况下,难免会陷于动力不足、“旱涝”不均的随意无序状态。笔者以为,破解无偿献血困局,恰恰应当在“偿”和“献”两个字上做文章,为“无偿献血制度”辅之于有组织、有回报、有激励的引导机制。
一是营造“人间自有真情在,献出鲜血播下爱”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广泛张扬“爱我中华,捐我热血”、“你血输在我身,你情融入我心”等人道主义教化,把无偿献血的善举列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道德拯救工程。更为重要的是,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要真正发挥**垂范作用,不能只当无偿献血的教导员、裁判员,更要当好运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每年可以有意识组织一到两次的集中献血活动,这种身教重于言教的模范行动,对于激励公众的献血热情、消除社会的认知误区,必定会产生无声胜有声的**效应。
二是强化消除误解、**安全、信息透明的**措施。针对目前人们普遍存在对无偿献血容易导致传染疾病和是否被他人用来牟利**的担心,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无偿献血对促进人体新陈代谢的益处,国家对规避献血风险的**、赔偿举措,以及防范用血牟利的预警查处机制,尽可能地把采血、用血过程和费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把**足够储血量的措施常态化,定期及时向社会公布血量的储备情况,尽可能避免临时抱佛脚的血荒尴尬。
三是建立好人好报、取信于民、可持续发展的献血激励机制。“献”是一种恭敬庄严地赠送行为,因此,尽管无偿献血是积德行善、不图回报的义举,但作为受益者的国家和社会还是应当给予捐献者以不改变“无偿”性质的荣誉和回报。要通过大张旗鼓的表彰和相对实惠的奖励措施馈赠献血者,影响身边人。如真正落实献血者享受无偿用血的福利,甚至可以有条件的惠及其亲属家眷;扩大本人免费体检的检查项目,获得经济方面的困难补助;贡献突出的可以列入**经常关心和抚慰的对象,等等。让更多的献血者能够从献血行为中获得社会的尊重,**的关爱和利益的回报,促使他们的善行更具持久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