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2日手握6.2万股新豪时权益的平安员工股股东王春茂在北京递交*份起诉状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和新豪时告上**后,昨日部分平安员工持股人集结北京,向***递交了申诉材料。
王春茂递出诉状 成*****
3月22日,王春茂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递出起诉状,成为状告平安的平安员工股股东**人。
王春茂,平安员工股股东**北京地区**人,前平安寿险营销人员。1996年至2000年,王在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以寿险营销主任身份出资购买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认购价格统一为每股1.76元,股票合计:62000股。股份编号为000002959、0000024830、0000019426。
**称无法立案 王春茂申诉被拒
王春茂称,“3月22日,递交诉状后,**下发了立案通知书并收取了相关费用”。但是,3月23日,**又表示,无法立案。“理由是被告不成立,因为被告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王表示。
对此,王春茂的代表律师李志称,按照《民事诉讼法》,多名被告并列的情况下,只要一名被告的注册地在**的辖区内,**即有权受理。而且,李志认为,**尚未开庭,责任尚未认定,更不能以被告不是责任承担主体为由拒绝立案。
部分员工向***申诉
昨天,继在深圳平安总部讨要说法未果之后,部分平安员工持股人集结北京,向***递交了申诉材料。据其员工代表称,***相关人士已经受理了他们的申诉,并表示将在1个月内给予答复。
此次部分员工向***申诉主要集中在股权性质、新豪时历年投资运作情况、锁定期过长导致的高额赋税等几个方面。而最有争议的是员工持有的是平安原始股还是新豪时股份的问题。
事件回放
3月15日下午,大约60名平安员工聚集在深圳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平安总部大楼楼下,抗议对员工持股解禁方案的不满。
据了解,中国平安公布的员工持股解禁方案显示,员工持有的8.59亿股限售股于3月1日上市流通。令平安员工股持有者担忧的是,在兑现过程中,员工股可能因为重复缴税而导致价值大幅缩水。根据已经公布的方案,员工股持有者承担的税负将占股份价值的40%,相当于财富“被打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