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国家自主创新**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自4月启动以来,半年间报名参与试点的单位已达近200家,其中一半以上为市属单位。
按照《股权激励改革****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采用科技成果入股方式的,科技成果作为出资所获得股权的20%至50%,都可用于奖励该项成果的**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政策**半年来,累计报名参与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的****已达199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区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说,其中市属单位105家,**单位94家。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都制定了各自的试点方案。在市属单位中目前已有31家单位获得批复,包括6家高等院校、11家科研院所、5家院所转制企业、9家国有高***企业。从已批复****采取的激励方式来看,7家单位采取科技成果入股,7家单位采取分红权奖励,15家单位采取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两家单位采取股权出售方式。按照《指导意见》对激励程度作出的规定,采取科技成果折价方式的,折股总额不得超过近3年该项科技成果所**税后利润的35%;采取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方式的,从企业近3年税后利润所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不超过35%的部分,作为股份奖励或以一定的价格系数将股权出售给相关人员;采取股份期权方式的,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对相关人员实施股份期权激励。技术核心层的科研工作者,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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