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儿子诈骗 父亲签协议愿受赔替儿子销案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华龙网讯 儿子诈骗60万元被抓,父亲着急了,跟受害人签订协议,愿意代赔其损失,目的是撤销儿子的诈骗案。结果,儿子还是被判有期徒刑8年。父亲也不履行协议了,受害人告上石柱县**,**说协议无效……

买煤被骗60万

万州区的邓先生想买煤,正好遇到有人说一个25岁、姓江的石柱人那里可以买到。2006年11月初,经人介绍,两人便认识了。邓先生于11月13日与小江签订了买煤的合作协议。邓先生要买25000吨煤炭,每吨300多元,双方约定,小江将煤炭装上船之前,邓先生必须支付80%的货款。

接下来几天,邓先生分两次给小江的账户上共汇去60万元。11月16日,邓先生将拉煤炭的船停泊在指定地方,准备装煤炭。给小江打电话时却发现小江的手机已关机。邓先生找到小江家人,都说不知道其下落;小江所指的煤炭根本就是别人的。

邓先生一下慌了,他赶紧去**。等警察找到小江,发现小江已经把*用于还个人贷款、**等,用了40多万元。

骗子父亲想撤案

白白被骗了60万元,邓先生气惨了;而眼看儿子诈骗要坐牢,江父也吓惨了。

当年12月15日,在小江被关在看守所期间,江父跟邓先生签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江父先拿4万元给邓先生;江父名下的百平方米的门面和一套30多平方米的住宅抵押给邓先生,如果在2007年1月15日,江父还找不到邓先生所要的那么多煤炭,就将这些房产给邓先生。

“这是他想救儿子,自愿跟我达成的协议。”邓先生说,江父之所以愿意这么做,是想让儿子具有退赃等情节,能取保候审之类的,甚至达到撤销本案的目的。

经过一审、二审,2008年3月,小江被第四中级人民**判处犯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8年。

儿子被判刑,“救儿行动”失败,江父与邓先生的协议更是被搁置一边。今年6月,邓先生将江父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协议。

“我的目的是要求撤销儿子的诈骗案。”江父说,但是邓先生没有为我儿子撤销该案,儿子如今被判8年,之前协议约定的给他煤炭或者抵押房产当然就不会履行。

刑事案件

不是当事人说撤就撤

石柱县**审理中发现,邓先生和江父签协议的目的是要撤销小江诈骗一案,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是否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是我国国家机关公检法行使的权力,不受任何人和单位的约定约束。所以,两人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江父不用履行。

邓先生说,当初他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才签了那协议。昨日,其代理律师田永禄称,近日,**判决邓先生的损失由小江还,可小江还在坐牢,要回那数十万元遥遥无期。

北京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军称,而对于由法律作主的刑事案件,亲属代为赔偿、退还赃款,只能达到减轻量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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