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土局称不同于香港“不流拍不贱卖的勾地制度” 预申请价须高于起始价
记者 刘秀浩
上海*近开始试点的*新型土地出让模式――“土地出让预申请模式”有望经过试点积累一定经验后向全国**。上海市相关**部门宣布,这一制度和香港的“勾地制度”将有明显区别。
国土部充分肯定上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网公布信息显示,上海已经形成《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试行办法》,并正在进行试点工作。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表示,近年来,本市结合特大型城市特点,对土地供应方式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创新,但在贯彻落实“四个**”、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下,土地供应方式仍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为此,结合土地供应方比较零星和分散、供地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行政审批流程有待优化等实际,市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形成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试行办法》。
和之前外界的理解不同,规土局表示,建设用地预申请制度有别于香港在199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为**土地不流拍、不贱卖而推出的“勾地制度”。
上海的土地预申请制度主要目的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完善供地信息的披露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强化土地计划管理,提高市场化配置效率;优化行政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在实施步骤上,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即: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提前明确相关地块的出让条件和参数,发布用地出让预申请公告,集中向社会公开宗地出让信息;用地意向者根据预公告信息提出预申请;土地管理部门适时安排宗地出让。
规土局表示,今年7月,国土资源部充分肯定上海探索实施建设用地预申请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快试点,积累可在全国**的经验。
招拍挂公告期“按需”调整
规土局11月18日发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1号公告,涉及浦东新区高东集镇9-7号地块、川沙新市镇06-05地块及松江区广富林2-6号地块共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告内容将土地范围、大小及其他规划建设要求全部明细列出,成为沪版预申请公告的*标准版本。公告同时推出预申请表格范本,并指出用地预申请阶段一般为三个月,在预申请公告期达到15天,如有3个以上申请人符合用地预申请条件,市土地招拍挂办公室即可与出让人协商,终止该地块的预申请程序,经3天公告后提前进入土地招拍挂阶段。
这批土地拟出让地块时间为2010年2月,申请表明确要求,申请人必须愿意以高于本地块公布的起始价参加招拍挂活动,并愿意缴纳竞买**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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