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8月9日电为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性,**成都市委、市**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八条措施从**、经济、精神三方面对基层干部提出了具体的激励措施,不仅拓宽了**基层干部事业的发展空间,也较大幅度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
**激励:拓宽**社区干部事业发展空间
这八条措施分别在基层干部**成长、待遇提高和精神满足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八条措施明确,要加大从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录用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力度,以拓宽**村干部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途径;加大从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选拔任用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以拓宽**村干部的事业发展空间;选拔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凡任职两届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经区县委组织部门考察、区县委研究决定,可选拔担任乡镇党委委员,享受与乡镇领导干部相应的**待遇,不占乡镇领导职数,可给予一定误工、交通、通讯补贴。
待遇留人:津补贴向艰苦地区倾斜
“八条措施”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制度,健全村干部固定补贴正常增长机制。这条措施明确提出,从2011年起到2016年,村干部固定补贴标准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健全村干部离职保障机制。明确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建制村任期满一届以上、未享受离职一次性补助或由财政补助购买养老保险的正常离职村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每任满一届给予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补助。按相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每任满一届给予一年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提高乡镇干部工作性津贴标准,实行向乡镇、艰苦地区倾斜的津补贴政策,提高乡镇机关干部的工作性津补贴标准。重点镇和边远艰苦乡镇机关干部工作性津贴在此基础再有所提高。鼓励区县机关干部到乡镇锻炼,其在乡镇工作期间,工资、行政关系保留不变,工作性津贴按所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边远艰苦乡镇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精神激励:每两年表彰一次基层干部
强化乡镇干部职级激励,提拔担任区县局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上应有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或挂职的经历。对长期坚守基层岗位、工作表现**的乡镇机关干部,可按规定享受更高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部分待遇。
加强乡镇、村干部表彰、培训力度,市、区县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中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乡镇主要领导、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规划统筹安排。各区县应制定相应激励政策,鼓励村干部参加大专以上学历培训。
成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陆续**了一系列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的重要措施。这次**的“八条措施”,是在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基础上形成的,是现行激励措施的延续和深化,措施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可操作性更强。
一位基层干部表示, “八条措施”突出**激励、待遇留人和精神激励,全面照顾到了基层干部在**成长、个人收入和精神追求等多方面的需要,既贴近当前基层干部待遇偏低的现实,又贴近基层干部的心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