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还清再用公贷也算二套房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北京公积金贷款收紧 将与商业银行联网 审核细则公布――

商贷还清 再用“公贷”也算二套房

本报讯即使商业贷款已经还清,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也要算二套房。对于如何界定公积金贷款所购为二套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公布了审核细则。

本周一起,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四成,与商业贷款“看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执行新规后,公积金将和商业银行联网,检查贷款申请人是否存在“二套房”情况。新政策执行两天来,各区县管理部交接平稳,没发生因政策调整致借款人公积金贷款遇阻的情况。

有商贷记录

即使贷款已还清 也要算二套房

如果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将视为“二套房”。而对于没有使用过贷款,此前购房是全款付清的情况,此次并没有列入界定标准。

同时,对于借款申请人存在尚未还清的商贷,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时,该笔商贷还款状态处于“逾期”状态的,即没有按时还款,就不能通过公积金的贷款审核。只有在商贷还款状态**为“正常”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有公积金记录

还清才能再贷 同时视为二套房

如果借款申请人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视为“二套房”。

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上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未还清,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公积金贷款是没使用过或已还清,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操作细则

新版授权书启用

据悉,公积金贷款中心和各管理部门将根据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评估结果中的相关信息,和贷款系统中调取的借款申请人相关信息,对借款申请人贷款情况进行审核。新版《个人信用评估授权书》或《个人信用评估授权书》同时启用。

在授权书上,贷款申请人要签字授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公积金数据库查询本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

若同一笔贷款存在两名或两名以上借款申请人,每名借款申请人均应办理个人信用评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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