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时,李老汉将部分财产分给大儿子,并与其共同生活。大儿子去世后,老汉由孙子赡养,其孙子顺理成章在原地盖了新房,耕种了土地。一年后,老汉却欲收回房产和土地,并将孙子告上法庭。
据法官介绍,85岁的李某住在我市木兰县某镇,育有两子。2007年,李某的老伴儿去世后,全家经调解达成分家协议:李某归大儿子**赡养,其名下的3间房和开荒地分给**;李某的近30亩造林地和老伴儿的土地分给二儿子。两年后,**去世。李某便搬到**的儿子李强家,与其共同生活。去年7月,经李某同意,李强将3间房屋扒掉,在原有基础上盖起了一间百余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房屋。同年冬天,李某向**起诉,要求收回房产及开荒地。
**审理认为,争议的3间房屋,拆除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李某的同意,现李某要求返还原房屋已无法实现。现有房屋所有权认定为李强所有,李强取得了李某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适当给予李某补偿。近日,市中级人民**终审判决,李强补偿李某宅基地80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