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惊现0.3成首付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不是三成*付,是0.3成,就可以圆一个买房梦!昨日,本报热线接到市民反映,称在深圳楼市民间金融公司的支持下惊现超低*付。

33万元楼房贷款32万元

据市民杨女士反映,她*近通过世华地产松岗店在宝安区松岗街道看中一套面积为97平方米的二手房,售价33万元。捏着口袋里的1万元,她在买与不买房之间犹犹豫豫。当时,住在罗湖的杨女士名下已经有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户型,刚刚还完了贷款。虽然经济并不宽裕,但她再次购房的原因是家里来了亲戚房子不够住。

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杨女士再次置业的*付至少应为房屋总价的三成,即9.9万元。加上付给中介公司的佣金、房产交易中心收取的契税,以及评估费等等,杨女士手里起码应握有10万元方获得楼市“入场券”。然而,**这套房屋的世华地产松岗店的经纪人信心十足地向杨女士**,即使只有1万元*付也能给她办下32万元的贷款!超低*付的房贷让杨女士鼓起了买楼的勇气。她很快跟世华地产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1000元作为定金。

在随后办理买房手续的过程中,杨女士应经纪人的要求相继交纳了600元的银行贷款评估费、400元的卖方贷款**费。上述手续办完后不到一个月,杨女士又接到电话。经纪人要求其再交纳一个2000元的贷款手续费。

“这笔手续费在与世华地产的合同中从来没有提起过。”杨女士说,一次次交费让她的预算出现超支,他们全家带着疑惑与世华地产进行交涉。谁知道半个月后,世华地产给杨女士发来通知称,因她的原因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失效。除1000元定金外,她之前交的费用也不能退。杨女士气病了。

记者随后致电世华地产。一直接待杨女士的松岗店经纪人潘先生并不讳言**过帮助她获得超低*付贷款。潘先生说,杨女士来看房时*先表示自己拿不出多少*付*期。地产公司遂给她建议了一个“周转”办法,即向担保公司**4万元作为买房的*期。这也是业内通行的办法。加上她自己准备的*付,银行才会批下她的贷款申请。所以,*后要求杨女士交的2000元*,就是她付给担保公司的**手续费。杨女士一家不愿意给这个*,卖家也不可能陪着他们等,合同只能解除。而之前的总计1000元评估费和**费已经交给了有关机构,所以中介除了定金不能再给她退赔任何费用。

“负*付”让人瞠目结舌

据悉,今年前3个月,各家银行普遍提高了*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甚至有银行暂时放弃了二手房的抵押贷款。虽然*套房*低7折利率的规定仍然保留,但是银行对客户也可谓再三挑剔,原先容易拿到的*低利率现在纷纷上浮。那么,地产中介如何在混沌的行情下游刃有余?记者了解到,找民间金融公司、担保公司出***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是地产中介实现以超低*付争取成交客的重要手段。

在深圳搜房网上,记者看到一些地产中介的经纪人祭出“超低*付”的大旗吸引眼球。输入“零*付”则很快可以查到571套房源。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还有经纪人称可实现“负*付”:“龙华2007年新房,可以套现五千,真正零*付!”

记者随后与一名发布“43平米香缇雅苑一房一厅,负*付”的经纪人苏先生取得联系。他表示:“发布的是真实房源。记者随时可以过来看房,售价37.5万元的房子可贷款38万。多余的*可以拿去炒炒股、做做小生意。”当记者向其提出“银行正收紧房贷”,苏先生表示,银行批准额度之外的缺口可找担保公司周转。只不过担保公司的“手续费”利率比银行稍高。他还透露很多投资客就是通过这样的“无本生意”在短短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之间就赚到了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

违规放贷可能都是输家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与地产中介一起向“疯狂楼市”输血的担保机构,其资金来源既有手握闲*的个人,也有民间的财务公司,同时还有一些银行。这些担保机构按贷款缺口额度多少、有无抵押物、夫妻双方还是一方签字等评估风险高低,月息为1%~10%不等。比如一些外资银行近期推出的无抵押、无担保个人贷款就有类似民间借贷快审快放的特点。贷款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收入证明等,在3~4个工作日就能审批放款,贷款额度可达月收入的8~12倍。而其利率是同等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多。

就楼市“超低*付”甚至“负*付”,曾在深圳多家银行任职的陈宇向记者分析说,对买房者自身来说,购买人本身实力弱,经济基础不稳定,抗风险能力也差。一旦经济环境变化,或者工作变动,还贷的压力就非常大,极可能断供导致楼、财两失。对银行来说,没有审慎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贷款,虽然短期内可能提高了银行的经济效益,但长远说,不利于银行的稳定发展和未来的经济效益,还可能造成不良贷款。对担保公司来说,其“周转”的风险也很大。因为银行毕竟是房子的抵押权人,出现坏账还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贷款。但担保公司至多拥有顺位抵押权。如果楼市调整,房价下跌,担保公司是无法指望能从房子上收回*的,只能想别的办法找购房人要*了。

陈宇表示,“超低*付”甚至“负*付”的情况在金融业一直存在。对社会来说,大批本不应该超出自己能力去贷款买房的人跻身楼市,可能会助长房价的非理性增长。而且,如果发生大面积的类似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的事件,可能会极大损害房地产业的稳定增长和国家经济的健康。断供的发生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增加法律、经济纠纷和暴力事件。因此,希望管理层能够遏止这种情况。

此外,据记者了解,央行2002年发文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有法律界人士提醒,担保公司超过上述标准的,会被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不久前北京朝阳区法院便将一起利率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贷款官司,判决为高利贷,贷款合同无效,不但没收非法收入,还对放款人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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