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自2009年以来,我省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百户**企业基本实现了组织体系覆盖到位、规章制度建立到位、调解人员配备到位、预防排查工作到位、调解工作开展到位的目标。在日前人社部召开的会议上,我省作为全国两个典型之一作了发言。
2009年以来,我省共制定**了8个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配套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框架,填补了我省这方面的空白。到目前,全省已成立企业调解组织13700个,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100%。全省共有企业调解员54460人,去年以来共调解企业劳动争议26000多件,将大多数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在企业内部。
吉林东光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现有员工6000多人。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共建立调解组织49个,配备劳动争议调解员120人,有效调解和预防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
去年底,我省部署启动了“百户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省和长春市两级**企业共有110户。一汽集团、吉化集团等10户****企业,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85个,配备调解员670人。今年成功调解劳动争议436件,排查预防争议隐患160起。
吉林昊融集团注重发挥企业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健全三级调解组织,严格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落实调解责任和排查预防措施,将争议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拥有11000多名职工的集团公司,连续多年无重大劳动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