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青岛、北京等地公布楼市调控新政之后,备受瞩目的深圳版“国十条”具体细则今日终于问诸于世。
此前,一直传言,深圳版的“国十条”会更加严厉,网上也不断流传各种版本。但出人意料的是,深圳版“国十条”并未像传闻的那样,其具体细则并没有那么严厉。
深圳“国十条”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暂停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则再提“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并未具体到限购套数。
深圳市国土局今日在网站上公布了“新国十条”执行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除却关于**性住房等一些常规性内容外,本细则*值得关注的是对“非本地居民”的限制。该细则第七条规定: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但值得注意的是,而此前一直流传的限购套数政策则没有在细则中出现。为此,业内人士称,相对于北京**的细化调控政策,深圳新政略显“保守”。
《通知》具体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决绝城市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
这份名为36号)《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2.认真落实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划和计划,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3.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4.加快**性住房建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5.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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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明确提出了本市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的具体措施,其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贷款;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 <<
编辑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