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装款式雷同 惩“假”才能护“真”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不仅街头巷尾小店里不知名的服装,就连大商场里的知名品牌,在这个时代都无一例外地喜欢以雷同面目示人。究竟是这一季大家都一致认同某种颜色及款式,而导致该款系的服装铺天盖地,还是有人在巧取智慧故意为之?针对本报读者来信所谈到的品牌问题,记者昨日走访了成都服装行业的**人士,从现象到举措进行了深入解剖。

品牌消费理念

催生贴牌业务

“成都服装市场份额很大,在全国****的**市场中销售额很大,因此引起了国内外商家及知名服装品牌的争相入驻。”成都服装行业协会会长郑万勋昨日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近几年来,国内外绝大部分名优品牌服饰在成都市场的传递速度非常快,就连巴黎时装周上的服装,不出半月就会出现在成都市场。

郑万勋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装的消费需求及消费层次更会不断地提高。正是由于成都消费者对品牌消费意识的增加,观念的改变,造成了在成都流行的品牌服装不**是来自原产地的“原装货”的现象。据称,这些非原产的服装产品,有相当一部分通过成都贴牌加工而来。据郑估计,约有30-40%的品牌服装产品通过在成都加工贴牌。

产生雷同效应

一位从事男装经营多年的服装城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大服装品牌之间的相互抄袭在业界早已司空见惯,而本报读者所提到的风衣尤其是男款都“长得差不多”,谁仿谁的就更不好说。据他了解,像沙驰这类品牌,在中国市场全部都是代理商经营,有的代理商代理权限仅仅两三年,绝大部分都不会费时费力地去为他所代理的服装维护品牌形象。他称,要让经销商有品牌意识,几乎是不现实的想法。

除了在中国市场实行代理经销制,不少品牌在中国市场上所销售的产品也往往从当地贴牌生产而来,这也是造成不同品牌服装的款式雷同的重要原因。那些实力比较强的贴牌生产厂家,自然不可能仅为某一个品牌的某一个款式生产加工,而那些连设计和原料都全权委托给厂家代为操办的品牌,更容易出现在雷同款式的阵容中。换言之,各大知名品牌偶尔向市场推出“差不多”的款式,就不足为怪了。

才能护“真”

在郑万勋看来,由于行业特殊性,服装界的翻版、盗版之风虽然不可能****,但它的存在是很不正常的。

记者昨日还走访了不少从事服装品牌研究的人士。在他们看来,为**不同服装品牌款式相同的现象,*先设计出款式的品牌可以从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商业秘密等方面考虑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和惩罚他人。

但是,如果仿冒方没有使用你的商标,就不存在商标侵权。如果被仿冒者没有对自己那款或者那个系列的服装申请外观设计**,也不存在**保护的问题。同时,如果仿冒方的设计人员没有与被仿冒方有任何联系,也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说法。而著作权法虽然可以从作品的角度进行保护,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著作权只是一种相对排他权,只能禁止他人抄袭或模仿,不能排斥他人*立完成的作品,如果对方的设计师能够证明自己设计的服装是自己*立创作完成,即使与你品牌的系列款式十分相似,也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所以,许多品牌企业即使发现被别人抄袭或者仿冒,都只能听之任之。

是不是就意味着,没有办法来改善不同品牌服装款式的雷同现象?郑万勋称,行之有效的措施有两个。一个是从执法角度,加大对制假售假企业的惩罚打击力度。不过,由于服装行业的特殊性,从执法的角度来**翻版盗版现场的难度也很大。二是品牌企业本身要加强保护意识。*先建议,品牌企业设立特殊标志,让其他企业难以仿冒;其次建议,企业自身组织专门队伍去维护自己的品牌不被侵犯,如果考虑到所花费的成本太大,可以选择面向广大消费者设立“举报有奖”的办法来保护自己。

实际上,和许多人士的想法一样,郑万勋也希望通过生产厂家要有职业道德的办法来达到**雷同现象的效果,但就目前而言,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也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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