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保险机制浮出水面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记者 华凌

环境污染责任险,在发达国家由来已久。经验证明,它是行之有效的防*污染的手段之一,具有经济赔偿作用,有利于强化企业风险管理,现已为很多国家普遍采用。

11月15日,在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在北京大学主办的“2010中国绿色经济政策高层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环保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和大型保险公司人士,就在我国刚刚起步并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进行了案例分享与深入探讨。

一项非常重要的长效机制

案例一: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某化工厂在清洗停产设备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当,使设备内的氯化氢气体过量外冒,导致周边村民的大量农作物受到污染。

据中国平安保险股份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伍志军介绍,该厂曾于当年7月投保了平安产险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接到报案后,平安产险立即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以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相应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平安产险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给付到村民手中。这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得以快速、妥善解决。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指出,加快建立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把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域的重要尝试。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容易引发*****。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应对污染事故的机制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效机制。

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

案例二:据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厂长袁越介绍,作为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年支付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约2万元保费,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后,该厂至少可从保险公司获得100万元的赔付。他说,从经济杠杆的作用来看还是比较大的,尽管有了赔偿储存,但是我们并不希望真的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所以,投保后我们高度重视保险公司对我厂环境风险不利因素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几点整改建议,并积极将其落实到位。此外,还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通过一系列工作大大降低了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显著提高了本区域内的环境安全**能力。

杨朝飞强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在**监督和指导下运行的一项*立的市场活动,是在法制和价值规律的双重影响下的合作契约,是让环境风险下降,经营利润上升的一种新型保险。它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及时援助受害者,维护受害者利益。实施有利于建立污染事故救助机制,减轻**的负担,也有利于扩大社会监管力量,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提高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

相关政策机制亟待适宜创新

案例三:据江苏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贺震介绍,苏州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城市后,十分注重保险产品创新,其“自然灾害条款”为全国*有承保条件。同时,还提供“地下储罐条款”、“精神损害赔偿条款”两项条款供企业追加选择;增加“预付赔付条款”,即企业发生事故后,需要应急疏散周边社会群众或应急处置时,保险公司预先支付保额的50%给企业。增加了“错误和遗漏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因企业的过失导致延误报案,而**赔付。据**介绍,这是目前国内*完备的条款。

杨朝飞认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起步较晚,近年来在一些地方试点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遭遇诸多尴尬,推行过程步履维艰,急需国家加大政策法规投入、因地制宜的创新、完善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以利于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的应有之用。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