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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16号)和《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116号),现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两年内就业转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3、取得国家承认学历,30岁以下,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村官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期满,当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登记机构毕业生在其保管档案或户口所在的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登记。 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9—3185969 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9—528629O 耀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9一6285139 王益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9—2188309 印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9—4182010 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9一318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