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打假:根治是关键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曲哲涵

■打击假发票制售等违法行为,亟须标本兼*、打防并举,实施综合*理、建立长效机制

相信不少人都有过这样不愉快的经历:在*车站、地铁站、商场甚至城市广场,被怀抱婴儿的妇女追着问“要发票吗?”她们左顾右盼,似有所忌惮;但又成群结队,往来不断;不少人也曾被这样的短信打扰过心境:本公司长期为你提供各种发票……厌恶之至,却屡删不绝。

近年来,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其危害远不止侵扰了百姓生活那样简单。发票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业凭证,也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不仅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诱发偷税、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还侵蚀国家税基,为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败坏社会诚信、恶化社会*安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打击假发票,税收、公安等管理部门近年来开展了多次综合*理行动。然而每一次“战役”过后,假发票“余孽”又潜滋暗长,待一段时日后爆出惊天大案。打击假发票,亟须标本兼*、打防并举,多管齐下、实施综合*理、建立长效机制。

假发票屡打不绝,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在法律方面对贩卖假发票的定罪尚存“软肋”,制售假发票的定罪条件是:一是印制假发票,二是销售假发票50份以上,而且须有买、卖两种行为;持有、运输假发票者都不能定罪。违法分子常常钻法律的空子,贩卖假发票时,身上携带的假发票不超过50份,且叫卖者多为哺乳期妇女,公安机关对她们只能捉了又放。如果不提高制假、贩假者的违法成本,如果不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假发票”的反弹和蔓延难以遏制。

假发票禁而不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上对此有*大的潜在“需求”。打击假发票,需要*大限度地打压假发票的“买方市场”。对企业购买使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立案侦查,全力查缴税款;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要及时向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通报情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能让任何购买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好处。

打击假发票,还应加快申征税信息化建设。近年来国家建立了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实行国家联网,统一管理,一票一号,已经基本控制住了企业大额偷税漏税的现象。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大税种,也应尽快实现全国联网、一票一号。从长远看,还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收征管,建立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消费税电子控制系统以及各地的税收电子数据库,*终实现税收征管无纸化,以杜绝假发票泛滥现象。

打击假发票,一定要加大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要让老百姓知道:国家征税,用之于民。使用假发票,不仅违法,更是助长了制假者、售假者的嚣张气焰,动摇国家税基,蛀蚀和谐社会的“墙脚”,侵蚀我们自身的利益!要设立举报热线,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一场围剿发票犯罪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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