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银行乱收费 7项银行服务收费将被明令禁止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近段时间以来,银行***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近日,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据悉,包括境内跨行查询费用和密码重置费用等七项收费将被强制取消。但跨行取款不在其列。

起因:***

前段时间,国内部分银行集体将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由2元提高到4元,再度将银行服务收费问题推上风口浪尖。随后,有关银行针对对账单收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问题也陆续被媒体曝光。

银行自查

银监会上周在其下发的《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于上周五前将有关情况上报银监会并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

据报道,银行上周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合规性自查,结果显示当前所有收费项目都有据可查符合监管要求。此次自查的结果中未发现有违规项目。

7项银行服务收费拟被禁止

据中证券报报道,《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以下7项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12个月以内的本行对账单服务;通过本行柜台、ATM、电子银行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通过POS、ATM、转账等电子终端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收费。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使客户享有获得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客户在使用服务前明确表示不接受相关服务价格的,商业银行应及时终止相关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接受服务。

银行收费监管需要公众参与

新闻晚报文章称,就已透露的内容来看,《意见稿》并没有为消费者**提供任何新的渠道。在实质上仍然维持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的格局,公众知情权、发言权、制衡权在其中并未得到体现。甚至连《意见稿》本身,作为一项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其征求意见对象也仅限于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

正因如此,人们不得不担忧,在明确7项不收费项目之后,是不是会有更多收费项目就此名正言顺地产生。因此,民众要拥有语话权。因为银行收费关系到公众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更何况,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谁也不能剥夺。

编辑 袁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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