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对其实施就业歧视,甚至拒录。否则,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各体检中心所提供的众多体检项目中,“两对半”肝功检测几乎都是硬指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起,我市已**过关于呼吁消除乙肝歧视的引导性文件,但由于并非强制性法律法规,企业招工又有自主性,执行难度大,效果也不好。
“几乎所有企业在新员工的体检项目中都要求查乙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力资源**告诉记者,对于企业来说,新员工的挑选空间较大,他们自然觉得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这样做不光是考虑到自身,更多是为消除企业其他员工的顾虑,而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草案通过形成法规,不但能有效保护体检者的隐私,还能真正实现乙肝携带者和患者公平就业。
求职查出大三阳 **大学生被拒
**今年6月从重庆电子技校毕业。昨日,他无奈地告诉记者:“意向协议都签了,就因为检查出大三阳,就不要我了,没有工作,三年的助学贷款我该怎么还啊!”
**的家在巫山县当阳乡,家庭条件很差。没有学费,他申请了助学贷款,没有生活费,他就到学校食堂洗碗,周末还到校外打零工。今年6月,**被作为**大学生**到某大型制造企业工作。“面试、笔试都过了,而且已经上了两天班,可现在……”**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