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民**17日发布了2011年以来的*份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17日发布了2011年以来的*份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期货纠纷案件的指定管辖和会员分级结算、结算担保金制度创新下的司法执行进行了专门规定,对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规定》建立了期货市场的指定管辖制度,明确了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案件由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期货交易所是全国性期货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处于市场交易的中枢位置,承担着组织市场交易、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职责,其制定的交易规则普遍适用于全国各地。
《规定》还建立并完善了对期货市场交易结算财产的司法保护制度。《规定》增加了有关充抵**金的有价证券适用与现金**金相同的保全和执行原则的规定,并明确了结算会员**金账户中资产的保全和执行原则,充分考虑了期货**金在不同结算层次上、不同财产形式上的诉讼保全和执行情形,进一步**了期货市场**金的安全。为适应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需要。
此外,《规定》新增了对结算担保金的司法保护规定。结算担保金是结算会员共同分担市场结算风险的联保资金,用于应对和化解市场的突发风险,是结算会员履约能力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