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等套现招数很快就会不灵了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记者邱玉峰 实习生瞿婷 长沙报道

手里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合法”地从***套取资金――这是不少网络“玩卡族”理财的旁门左道。但今后,这种“第三方支付”方式有望受到金融监管和规范。

4月27日,腾讯公司接到人民银行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登记通告,要求腾讯公司就旗下的财付通业务进行登记。在央行的称谓中,像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相关公司被称作“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虽然“登记”只是一次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摸底,但业内普遍预计,未来的动向也极有可能是把这些游走于央行监管之外,却又从事类似于银行业务的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之内。

网友自曝

不花一分*套取现金

一位经常网上购物的长沙网友向记者自曝利用“支付宝”进行套现的经历。整个过程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也无需缴纳额外的费用。

“套现方法非常简单,*大的好处是实现了零手续费操作。”这位名为“拓启明天”的网友告诉记者,他在某知名购物网上注册开了一个网店,然后另外注册一个号登录该网,到自己的店铺中随便挑一样东西下单,用***向支付宝充值,然后点击确认支付,这笔*就到了他的另一个借记卡账户当中。

记者登录这家购物网站看到,网友只需要填写一些简单资料,就可以成为会员进行购物;如果要在网上开一家个人店铺,只需提供身份证的扫描件以及银行卡的资料信息,被认证为实名制会员后就可以在网上开店卖东西了。由于***网上购物不收任何费用,同时支付宝对买家和卖家也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而且网站也无从查证该笔交易是否真实,用这种方法实现***套现轻而易举。

据“拓启明天”介绍,他曾用***在网上买了一个价值400元的商品,随后向卖家提出要求停止该交易。卖方关闭交易后,这笔通过***支付的资金便留在支付宝账户中。随后,他使用支付宝的提现功能,将支付宝账户中的400元就转入了自己的借记卡中。而在**的商场购物,如果使用银行卡支付而发生退货,商场一律只能将退款返还至消费的银行卡,而不会退予现金。

不仅能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络购物,还可以完成手机和公共事业缴费,甚至***还款和跨行转账结算,而且全部都是免费的。“比如我要从我招行的卡里面转给你在工行的账户1000元,通常要付一笔跨行转账的费用,但是用支付宝就是免费的。”

银行做法

只要按时还款就不会主动监管

“有时会发现一些账户每个月总是固定地且频率较高地将*划向另外一个账户,但是银行也只能‘怀疑’其套现,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采取措施。”长沙某股份制银行***负责人昨日表示,这种“钻空子”的套现办法已让银行损失了一笔不菲的手续费。但对于网络虚假交易套现,只要客户还款状况良好,银行一般不会对客户进行主动管制。

实际上,对于是否与支付宝合作,如何与支付宝合作,目前银行均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作为国内*大的网上支付平台,与支付宝达成合作,已成为银行争取网络支付客户、电子支付客户的重要途径。据支付宝统计,包括湖南在内的中部省份,正成为网上交易的后起之秀,业务年均增幅均超过100%。

据记者了解,虽然各家***在网上一次性支付往往设定了不超过500元单笔限额,但由于支付宝使用起来门槛比较低,仍容易出现***持有人进行刷卡套现的漏洞。对此,支付宝方面也表示,在当前的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之下,想要彻底防范通过支付宝“套现”的行为还办不到。

其实,对于日趋猖獗的***套现现象,银监会去年5月份就曾下发过一个风险提示通知,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位,难以从根本上堵截***套现。据中国银联上月在长沙召开的银行卡年会披露,2008年***风险总量增长较快,呆账核销金额比2007年大幅增长。国内银行卡欺诈损失金额同比增长近一倍,***套现欺诈快速增长,风险急剧膨胀。去年底,中国社科院曾发布报告警示“支付宝”存在风险,并认为第三方机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实际已突破了现有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监管对策

先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登个记

随着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在网民日常生活中的渗透加深,网上支付交易额规模正不断扩大。据权威统计显示,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已达到1092.7亿元,同比增长140%。2008年第三方支付市场中支付宝的交易额份额达到54.83%,市场前三名的份额达81%,市场集中度非常高。惊人增长的数据背后,意味着,不在国家金融监管之下的“非金融机构”有巨量资金沉淀处于监管空白之中。

上月中旬,央行首次要求从事网上支付等业务的非金融机构须在今年7月31日之前进行登记备案。对于此次出台的登记政策,支付宝、腾讯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行业举足轻重的公司均表示欢迎。此前,由于一直没有监管政策出台,第三方支付公司非金融机构的身份问题和风险不时遭到各方质疑。其中,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信用风险、网络黑客盗用资金风险、***非法套现风险、发生洗*犯罪行为风险等等。

“有必要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虚拟货币发行流通加以规范,保障电子商务的稳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安全。”交行湖南省分行有关人士称,尽管央行强调,登记的结果仅作为制定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或解释为中国人民银行对特定非金融机构从事的支付清算业务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但央行此次要求所有从事支付清算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可能是央行正式将第三方支付公司纳入监管体系的开端,也预示着《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已为时不远。此举将对今后整个互联网支付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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