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会提建议:消费者应有权申请反垄断调查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反价格垄断规定》正在征意见 两协会建议――――

消费者有权申请反垄断调查

晨报讯市消协、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昨天就正在征求意见的《反价格垄断规定》提出建议,消费者应有权申请反价格垄断调查。两协会已就该建议致函国家发改委。

*近,国家发改委在网上公开征求《反价格垄断规定》的意见。市消协、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建议《规定》增加一款:“对**价格垄断行为,消费者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和经授权的省、自*区、直辖市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查。”

两协会认为,在反价格垄断过程中,作为受害者和当事人的消费者,应具有调查申请权。在消费者遭受价格垄断侵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作为消费者的代表,应赋予其在反价格垄断中的调查启动权。当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认为经营者、组织**价格垄断时,有权向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提出调查建议,执法机构启动相应的调查。

同时,两协会还建议增加对依法具有*占或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相关价格垄断行为的规制条款,如价格是否合理、相关信息是否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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